草菅人命的成语故事

拼音cǎo jiān rén mìng
基本解释菅:一种多年生的茅草;泛指野草、杂草。把人的性命看得像野草一样轻贱;随意加以摧残。指反动统治者滥施淫威;任意残害人命。也作“草菅民命。”
出处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草菅人命的典故
贾谊,洛阳人,是汉文帝时的一个著名文人。自小聪慧好学,极有才华。被文帝召为博士,后又担任过太中大夫的官职。但因为被人嫉忌,后谪为长沙王太傅(老师)。政治上的不得志,使他以屈原自喻,写下了著名的《吊屈原赋》等文章。后来,汉文帝把他召回宫中,要他担任梁王刘揖的太傅。梁王是汉文帝最宠爱的儿子,文帝指望他将来能继承皇位,所以要他多读些书,希望贾谊好好教导他。贾议就此发了一通议论,他说:“辅导皇子,教他读书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,是教他怎样做一个正直的人。假使像秦朝末年赵高教导秦二世胡亥那样,传授给胡亥的是严刑酷狱,所学的不是杀头割鼻子,就是满门抄斩。所以,胡亥一当上皇帝,就乱杀人,看待杀人,就好像看待割茅草一样,不当一回事。这难道只是胡亥的本性生来就坏吗?他所以这样,是教导他的人没有引导他走上正道,这才是根本原因所在。” 后来,贾谊到梁国上任担任太傅,悉心辅导梁王。可是梁怀王不慎骑马摔死,贾谊自伤没有尽到太博的责任,因此终日郁郁不乐,常常哭泣,一年多后,就死了,死时才33岁。
可是,贾谊这段精彩的论述就此留传了下来。“草菅人命”作为一句成语,也被人们用来形容反动统治阶级杀人的凶残狠毒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草菅人命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死灰复燃 | 宋 陈亮《谢曾察院启》:“劫火不烬,玉固如斯;死灰复燃,物有待尔。” |
| 一路风尘 | 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十六回:“国舅老爷大喜!国舅老爷一路风尘辛苦。小的听见昨日的头起报马来报,说今日大驾归府,略预备了一杯水酒掸尘,不知赐光谬领否?” |
| 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 | 元·许名奎《忍经》:“尧夫解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” |
| 隔靴搔痒 | 宋 释普济《五灯会元 康山契稳禅师》:“曰:‘恁么则识性无根去也?’师曰:‘隔靴搔痒。’” |
| 同病相怜 | 汉 赵晔《吴越春秋 阖闾内传》:“子不闻《河上歌》乎?同病相怜,同忧相救。” |
| 火树银花 | 唐 苏味道《正月十五夜》诗:“火树银花合,星桥铁锁开。” |
| 居重驭轻 | 宋·俞文豹《吹剑录外集》:“故自三代、秦、汉迄我朝,皆以兵得天下,人主皆亲历行阵,习知武事,知居重驭轻之势。” |
| 心灰意冷 | 清 梁启超《湖南时务学堂学约》:“非有坚定之力,则一经挫折,心灰意冷。” |
| 形神不全 | 西汉·刘向《战国策·齐策》:“士生乎鄙野,推选则禄焉,非不遂遵也,然而形神不全。” |
| 恶衣恶食 | 先秦 孔子《论语 里仁》:“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,未足与议也。” |